本公司採用【責任商業聯盟 (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簡稱 RBA) 】(前身為電子行業公民聯盟 (Electronic Industry Citizenship Coalition,簡稱 EICC) ) 行為準則為電子行業或以電子為主要組成部份的行業及其供應鏈制定一套規範,從而確保工作環境的安全工人受到尊重並富有尊嚴商業營運合乎環保性質並遵守道德操守。本公司採用此準則的基本原則為其所有商業經營活動都必須完全遵守其經營所在國家的法律、法例及法規。準則鼓勵參與者在遵守法律以外更進一步,積極利用國際公認的標準推動社會和環境責任以及商業道德。準則根據《聯合國企業和人權指導原則》 (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其中的規條引申自不同關鍵性國際人權標準,包括國際勞工組織 (「ILO」) 的《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Declaration on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nd Rights at Work)和《世界人權宣言》(UN Universal Dec laration of Human Rights)。RBA 承諾定期收集利益相關者的反饋,實施和持續發展《行爲準則》。
準則由五個部分組成 :
A、B 和 C 部分分別概述勞工、健康與安全,以及環境的標準。 D 部分提供有關商業道德的標準;E 部分概述能夠貫徹本準則的合宜管理體系所需的要素。